新浪博客留言网友&ldo;侯寿太&rdo;:
权力失去制衡,干事的人随时都可能成为牺牲品,攻于心计的人掌握着功于事业者的命运!!
新浪博客留言网友&ldo;木三&rdo;:
人太正直反倒被人误解。与小人打交道只有用你仅有的正气!不能妥协也妥协不好。
新浪博客留言网友&ldo;阿询&rdo;:
检察机关可以服从一个人的愿望,造成另一个人的冤枉。这类事情太多。他们也不会白做事,狗儿也要让它有块骨头啃啃呢。所以,出于不良动机,必然造成冤案。
新浪博客留言网友&ldo;小许&rdo;:
这么多年过去,老兄对时间细节都一一记得这么清楚。我建议老兄从大的方面去总结。
一般地说,任何操作,任何人际关系,都不是无懈可击。如果动了整你的心,也有整人的意图的话,你哪怕生一万个心眼,有无论多少戒备都无济于事。
新浪博客留言网友&ldo;林泉散人&rdo;:
看了一篇就出差了,出差回来总算粗粗看完了博主的这部自传体纪实连载的7篇,其中之6还没有找到。感想如下:
首先非常钦佩博主的勇气!
二则钦佩博主的真诚、坦白!
三则佩服博主在重大场合的冷静、理智!
四则敬佩博主的仁义和道德准则!
五则钦佩博主处事的判断能力!
六则钦佩博主汲取经验的胸怀!
七则钦佩博主百折不挠的精神!
我今后将继续关注博主的连载!
新浪博客留言网友&ldo;小许&rdo;:
老兄上面所写,你所在的那家公司,其实是很多央企和地方金融机构的缩影。
对于个人来说残酷了一点,除了天生准备吃官饭的人,这些读过点书的人当初还是希望成就事业,为岗位负责,为事业负责的。
我的一个老上级,六十年代北大毕业生,被白白关押了五年,我前几年见到他,说是在申请国家赔偿。这五年中老父亲也去世了,他把无罪的证明放在老父亲的骨灰盒前面,也是比你小得多的的一个案子,被坏人冤枉的。
那几年,体制外的人勾结体制内的人,看准机会和人缘,挖墙角,想尽办法合法窃取国有资产,搞到了他们当初的第一桶金,现在成了风云人物,在财经讲坛上夸夸其谈。
国家把责任推到那些替罪羊身上,这是时代的悲剧,制度的悲剧。无论把谁放到你这岗位,似乎都避免不了这种结局。除非你有通天的本事逃脱,除非你刚上任就准备好出逃的护照。我的朋友中现在逃在外的,有好几个人已经在国外成家生子。
新浪博客匿名网友:
如果历史能重演的话,相信你让它破产也不会去搞什么下放!
(我的回复:如果不想做事,我那么年轻又何以取得那么高的职位?所谓成也萧河、败也萧河,就是这个道理。)
新浪博客匿名网友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