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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7章(第2页)

下。大家面面相觑一阵子,忽然人丛中冒出一记者,说我愿意。胡茵梦同意了,请他过来,

我一看此人,不是别人,原来是“段宏俊”!段宏俊当时好像是台港地区一家小报的负责

人,有记者身份,他应邀签字,我没有拒绝的必要与理由。当年我主持文星时,段宏俊以自

由太平洋文化事业公司负责人身份登门拜访,那时候他是因叛乱坐牢的受难出狱者、是被国

民党刚刚“扫荡”过的,并不是后来跟着国民党走的中央委员。我这次离婚,后来康宁祥推

出的李彼峰趁机影射李段关系如何如何,并说段宏俊在离婚证书上“盖章担任见证人”,是

“大家都知道”的。这又完全是造谣。看看报上登的离婚证书吧!不但证人没有盖章,连当

事人双方也都是匆匆以签名表示的,谁又有备而来的、没有必要的盖什么章、康宁祥推出的

李彼峰,亏他还是学历史的,对整个离婚的过程,全不求证,就贸然曲解、乱造印章,这样

子居心、这样子用心、这样子粗心,还被康宁佯请出来主持他们“首都公政会”中“党外

史”,这种“党外史”,我们还敢看吗?自古以来,作史也好、修史也罢;正史也好、野史

也罢,下笔之际,无不讲究“史德”、“史识”、“史才”,领教了康宁祥推出的李彼峰的

“党外史”,谁还敢做党外啊?因为段宏俊是国民党,造谣者刻意要刻画出李敖勾结国民党

的画面,这种用心与居心,实在格局大小了。

胡茵梦生平无不良嗜好,独好“怪物”,任何正常的,她都不喜欢;任何邪门的,她都

偏爱,什么怪爱什么,怪不一定要大,一块歪七扭八的汉玉、一条尘封多年的绣片、一瓶闻

所未闻的香水、一对密宗气息的耳环……都可使她因“小怪”而“大惊”,而要百计千方,

得之而后快,然后休息二十四小时,再去作怪。作怪其实不要紧,甚至有它可取之处,毛病

不在作怪而在不知天高地厚。整天吃男人、喝男人、花男人的钱、戴男人的玉、坐男人的

车、抄男人的文章出书,结果却不辨亲疏是非,反过头来,与男人虚荣争胜,或以伪证方式

“大义灭亲”,争自己人的风,还貌似清高,大谈人生大道理与佛门大道理,这不是不知天

高地厚令人恶心的卑鄙小人吗?

一九八0年,一件不幸的事发生了,就是文星老友萧孟能告我的所谓侵占背信案,这案

子根本原因在萧孟能抛弃了发妻朱婉坚——跟他同甘共苦四十年的发妻朱婉坚,我仗义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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