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几天没有联系江轻轻,实在不是不爱,而是不敢。
姐姐那番话对他影响很大。
于博彦曾那么热烈地追了姐姐二十多年,而姐姐也分明被打动了,可到头来,这段感情还是以失败告终。
而程昱呢?
他想起自己和江轻轻的最初,好像也是江轻轻主动追求他的。
可他就是有本事,将她一点一点推远,让原本满分的局面一点一点减分……
这样的想法,让程昱极度不自信,甚至根本不敢联系江轻轻。
醉酒是意外。
他以前不是没有醉过,但他知道自己醉酒时不是那样。
只是重新面对江轻轻时,酒精和心理的双重作用,才让他变成那副傻乎乎,不知所措却乖巧听话的模样。
他记得昨晚发生的一切,并且迅速转动大脑,得出与老婆相处的最佳方案!
将曾经与老婆相处的简单美好画面抽丝剥茧,很容易得出结论——他的老婆其实是个格外容易心软的小天使。
她看起来很怂,好像是欺软怕硬,但本质却是吃软不吃硬的。
小傻子会喜欢她,大概就是看穿了她的这点本质。
基本上,只要不是完全不能接受的要求,只要他撒娇卖萌,苦苦央求,她最终总会妥协。
比如,给他剪指甲,掏耳朵,做早餐……点点滴滴将他伺候得妥妥当当的。
想清楚这些,程昱决定——
学会不要脸!
江轻轻倒不是故意和程昱作对才煮的饺子,而是突然想到吃面要用筷子。
她记得程昱是右撇子,左手捏筷子恐怕不习惯。
而饺子就方便多了,用勺子舀,左手也可以做到。
因此,她还挺贴心地,在程昱那碗汤饺里放的是一支大铁勺。
然而,程昱盯着那大铁勺看了好半晌,突然闷闷出声:“我想用筷子。”
江轻轻不客气瞪了他一眼,声音严厉:“不。你想用勺子,就这个大铁勺!”
然而程昱突然抬眸,眼里闪动的固执热烈得惊人:“不。我想用筷子!”
两个人大眼瞪小眼,最后以江轻轻一声轻哼结束:“爱吃不吃。”
说着,她自顾自用起了早餐。
然而,没吃两个水饺,当她发现程昱还真就没动勺子的打算后,终于咬了咬牙,气呼呼去给他拿来了筷子。
拿完递过去后还颇有些不甘:“你自己没长手还是没长脚啊?拿个筷子还要我伺候?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