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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说123>只有风知道[带球跑 > 分卷阅读9(第1页)

分卷阅读9(第1页)

她就又顿住脚步,没什么表情地,愣愣看着窗外的景象。

沪城繁华夜景,都笼罩在黑色的雨幕之下,

她记得刚来这里,就是因为陆承风。

陆承风大学在她隔壁,从她学校东门出去,能直接进他学校西门。他是个骨子里就野气的人,反抗家里反抗到底。

从初中他爹就想把他弄到国外去念,甚至别墅已经买好,陆承风偏不肯。

他像国内所有普通学生那样,安安分分读完初中,高中,高中再以全市第一的成绩考进全国最好的计算机系。

他放弃金融,放弃工商管理,放弃他爹想让他念的约翰斯霍普金斯。

他本就是个为了事业,可以甘愿放弃一切的人。

云挽抬眸,心里忽然涌上一股巨大的酸楚。

这些年,她亦步亦趋跟在他后面走,即使真的连名带姓被他记住,被他认识。

可或许在他眼里,什么都不是。

雨水伴随着风声倒灌下来,她刚要走,路过酒店大堂,忽然被一个人叫住:“云挽?”

她回头,愣了愣:“栾琛。”

*

陆承风有四天都没有回来,第五天,云挽熬夜做完给刘楚茹的稿件,累得昏睡过去。想起来晚上还有饭局,又爬起来,往手机里设置了个定时闹钟。

就这么昏昏沉沉,睡到下午接近三点。

手机提示音一响。

栾琛的消息进来:【晚上七点,在这个地方。】

云挽看了眼地址,将定位截图,保存到相册:【好,知道了。】

栾琛:【今夜可能下雨,记得带伞。】

云挽:【嗯,谢谢。】

栾琛是她大学同学。

说是同学其实不太准确,因为云挽学的是中文,而栾琛念的工商管理。

京大的工商管理,光华学院,是全国最好的。

栾琛家里很有钱,具体多少,她是不清楚的,只是恐怕和陆家相比也不遑多让。

有次,她和室友去学校旁边那家刷肉店吃饭,回学校的时候,恰好看见栾琛从车上下来。

是司机替他开的车门,银色宾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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