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至于元末的军事,那自然也是一个字,烂,腐烂!
有史料形容:飞酒杯当做飞炮,酒令当做将令,肉阵当做刀阵等等。
还有史料记载,他们大白天就拿着刀枪剑戟在市场上招摇过市,到处抢劫财货。
当然,这也并非元朝独有,毕竟腐烂这玩意,到了王朝末期,不管是官场还是军队都一样。】
“混账啊,这些狗东西,我大元以马上得天下,这些败家子啊!”忽必烈愤怒的拍打着桌子。
宋仁宗时空,宋仁宗赵祯的面色也很难看:“我大宋的军队,只怕也是这样吧。”
狄青拱手道:“比他们还是好一点。”
一众文臣看到狄青这个回答,都简直无语至极。
皇帝感叹一下,你回复个啥啊?
果然,宋仁宗呵呵道:“呵呵,好一点!”
明朝,崇祯时空,崇祯帝道:“我大明之前的军队,怕是也不遑多让吧。”
众臣看到崇祯的目光扫过来,都是赶忙低下了头。
岳飞立马站出来道:“陛下,过去的教训咱们要谨记,但是更重要的是现在和未来,咱们大明一定可以彻底扭转这个局面的。”
崇祯欣慰的点头道:“哈哈哈,对对对,有鹏举你在,军纪这种事情,肯定不是问题。”
各大王朝的后期的皇帝们,看着天幕,也都是长叹气,深有同感。
这种腐烂,真的是系统的腐烂,没有什么可以逃得掉啊!
【而在民族政策方面,元朝和清朝相比,也是不遑多让。
这同样也是其他少数族群统治多数族群时所最常见的情况。
元朝直接搞了个四等人制度,将百姓分成了高低贵贱不同的四个级别。
蒙古人是第一等,
色目人(西域,中亚,欧洲等一带的那些族群)第二,
汉人(北方汉人)第三,
南人(南方汉人)第四。
虽然有些人对此提出异议,表示这四等人制度是清末史学家提出来的,元朝官方并没有明文划分四等人的高低。
还说什么有些蒙古穷人也被卖作奴隶了!
的确,是有这样的情况,但这能说明什么呢?阿美还出过白人奴隶呢。在古代,哪个国家没有出现过将本族的底层百姓卖作奴隶的情况呢?
这是普遍存在任何地方的阶级矛盾,和咱们说的元朝时的民族矛盾是两回事。
元朝虽然的确没有哪部法律,哪篇公文说天下分成四等人。
但这四等人的区别,是确确实实的存在的,这也是史学界公认的!
比如元朝有很多法律明确规定了蒙古人和色目人的特权,却处处针对、限制汉人,南人。
在元朝时期,高丽人,女真人都被划分为成汉人这一群体,结果高丽人还非常不满,多次向元朝提出,他们应该被算作色目人,但是元朝没搭理他们。
这说明了什么呢?
又比如,元朝的重要的、实权的官职,规定必须由蒙古人,色目人担任,汉人和南人只能当副手。
整个元朝,就仅有那么几个汉人算得上高官!
又比如汉人,南人犯法,要刺字干嘛干嘛的,但是蒙古人和色目人犯法,却不用刺字。
就比如当时有一个女真人犯了法,结果地方官府到朝廷都懵逼了,这到底应该算色目人还是汉人呢?
不是?懵啥呢?犯法就犯法,依法处理就行了,还要先搞明白到底是色目人还是汉人?这说明了什么呢?不就是区别对待吗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