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们身上穿的衣裳都大差不差。
棉大衣和皮革靴,脑袋上还戴着兽皮白毛帽子。
关键是他们肩上背着的枪……周伟民眸色更是深邃,这是加兰德半自动步枪。
这种枪不仅容量大,而且发射的弹药也大。
当时还被军区叫做八粒快,因为这枪弹容量有八发。
朝鲜战争结束后,这些加兰德步枪都被装备给了民兵部队。
而且后面那几人还有53式步骑枪。
枪口加装了四菱形刺刀。
周伟民也不由得沉下了眉头,转身看向后面的兄弟,“这玩意可不好干啊,他们身上的家伙就比咱先进。”
反观他们身上背的,不是老掉牙的猎枪就是祖辈传下来的。
恨不得一碰枪栓都能拉掉。
平时打个猎物还行,毕竟有反应的时间。
可到时候跟这些人一旦对起火来……谁说的准啊?
那是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事!
谁知后面兄弟们不仅毫无惧意,反而更加斗志昂扬,“队长带着俺们连老虎都打死过,这几个人还能有野猪老虎瘆人?”
“呸!干就完了!”
众人唾沫抹在手心,撸胳膊抹袖子的握紧了手里的枪。
周伟民唇角勾起,“好,我们赶山队的兄弟,没一个孬种!”
“现在这些人不明身份,但我看着不像寻常猎户。既然他们敢来,那咱就让他好好的喝一壶!”
“发挥兄弟们的长处,直接以这一片为原点,四周布下陷阱。”
周伟民捡起旁边树枝,低声做策略。
大家伙聚精会神的听着,恨不得把耳朵都竖起来。
没一会儿就把计划布置好了。
每人都是脑袋灵光的,而且这片地带他们熟悉。
当即就各自散去,分成五队人。
突然,周伟民叫住了他们,“等会!”
五个小队长疑惑的扭头,只见周伟民从背着的布包里,滴里咣当拿出来一大堆土洋炮!
“嘶!”
倒吸一口凉气都盖不住他们脸上的震惊。
嘴巴张大,能塞下个鸡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