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很不错,不比我差多少。”牡丹说道。
“我查了一些,这个叫‘火焰’的团体,虽然不算超一流水准的音乐团体,但已经接近一流。”
深吸了一口气,秦焱接着说道:“我们呢?籍籍无名!在双方功底相差不大的情况下,凭我们的名气很难斗得过他们。”
“你想说什么?”
“在我家乡有这么一句话,叫做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。”
“什么意思?”
“他们举办演唱会的第一天,正是势头最强的时候,这时我们跟他们唱对手戏,很难具备优势。”
嘴角扬起一抹自信的笑容,他继续解释道:“他们的风格是固定的,再怎么好的东西,第一天听起来很爽,第二天效果就会差一些,越往后就越觉得平淡。等到他们的受众激情逐渐消磨的时候,我们再出手就会完全不同——我们的曲风跟他们不一样,甚至跟所有歌手和音乐团体都有差别,这是我们最大的优势。我们在乐器上、包装上,都具备与众不同的独特优势,再加上他们已衰我们正盛,才能把我们的优势发挥到极致。”
看着他侃侃而谈的样子,听着他让人无可辩解的解释,牡丹不知不觉中竟然有些失神了。
这个家伙……竟然能想到这么多,把一场对手戏发展到,解读大众心理的高度,这是不是太夸张了?
他以前到底是做什么的?
想到这里牡丹突然觉得心情非常糟糕,于是朝秦焱招了招手。
“怎么了?”秦焱一愣。
“你是不是觉得自己很聪明?”
“那个……还好……”
“过来。”
“啊?”
“我让你过来,站到我面前。”
什么意思?
难道她被自己的才思敏捷、聪慧过人所打动,对自己起了什么不好的心思,想把自己就地正法么?
实力比她差了很多,关键脑袋里还被她放了东西,反正在她面前没有抵抗力,她想干什么只能任她为所欲为。
于是,秦焱乖乖的走过去。
他原本打算一直走过去,直到贴在一起距离为零,反正她也没说停下,不过他在距离牡丹一尺多远时停了下来,因为对方下达了‘命令’,让他停下而且不准动,然后他眼睁睁的看着那个女人的鞋子重叠在自己脚背上,几乎能听到脚骨碎裂地声音,还有他撕心裂肺的惨叫。
“嗷……你这个死女人……你疯了是不是?我的脚……”秦焱觉得那只脚已经不属于自己了。
“我讨厌聪明人,更讨厌自以为很聪明的人。”牡丹冷兮兮的说道。
“我……”
“在这里给我好好做事。”
说完,她转身离开了天台回出租房了,留下秦焱一瘸一瘸的,哭丧着脸继续指挥布置舞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