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宫想办法弄了两套衣服,粗布麻衣穿在身上虽然比不上过去的绫罗绸缎,却有一种朴素的生活的味道。尤其是他,生得眉目俊朗眸正神清,即使这样粗糙的衣服穿在身上,也难掩天生的风流倜傥。
这个小镇民风淳朴,大概从来没有这样好看的男子出现,走在街上的时候,那些大姑娘小媳妇的眼睛就直往他身上瞧
相比之下,容貌丑陋的我穿着同样的衣服,跟在他身边,就真的不像样子了。
两个人坐在路边的酒坊吃东西的时候,我甚至听到旁边有一些三姑六婆在议论纷纷:
“哎哟,这么俊俏的一个公子,怎么娶了一个这么丑的小娘子啊!”
“是啊是啊,你看她脸上的那条疤,哦哟哟。”
“只怕是被这个丑女人缠上了,甩不掉把。”
我听得心里一阵好气又好笑,也懒得计较,反倒是那些年轻的女孩子,似乎真的将我当成了缠着这位俊俏公子不放手的赖皮女子,个个看我的目光都充满了敌意,让人哭笑不得。
吃完东西之后,我正要和南宫起身离开,可刚刚一转身,就感觉脚下一痛,我忍不住呻吟了起来。
低头一看,我脚上的穿着本是一双丝履,在山谷中那段日子每天踩在怪石嶙峋的石滩上,早已经磨破,刚刚不小心踩到一块有棱角的石头,差点把脚底也磕破了。
“怎么了?”
南宫紧张的看着我,我咬着下唇摇了摇头,他急忙低头一看,立刻蹲下身去。
一伸手,握住了我纤细的脚踝。
我一时间都惊呆了,过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,又急又羞,低声道:“你,你要干什么?!”
他的出现,原本就让这小镇上的人惊艳,许多人都在不自觉的看着我们,而现在,他竟然蹲在我的脚下,轻轻的揉着我的足踝,更让所有人的全都瞪大了眼睛看着这一幕。
“好些了吗?”他抬起头看着我,脸上是关切的表情。
我一时说不出话来,只点点头。
他又轻轻道:“是我疏忽了。况且你已经有了四个多月的身孕,的确不能再这样受苦下去。”
“啊?”
我已经完全反应不过来了,就听见他说让我在这里等他,不要乱跑,便起身匆匆的走开,我一个人靠在路边的石阶上,面对着周围那些不解有之,艳羡有之,妒忌亦有之的目光,也有些坐立难安。
不过,南宫不在身边,我倒是想起了另一件事。
这些天在路上,即使遇见了人,他也很少让我与人交谈,说是不想让我接触太多人,以免落下痕迹,所以这些天,虽然我一直很想知道行宫那边有没有发生什么事,或者在我们避世的这段时间,白虎国和青龙国有没有达成什么协议,但一直没有机会知道。
趁着现在——我勉强站起身,正好前面几个小媳妇凑在一起嘀嘀咕咕的聊天,我刚凑过去,很有礼貌的道:“请问几位——”
“思儿!”
南宫的声音一下子打断了我的话,回头一看,只见他从长街的另一头跑了过来,脸上的表情微微有些紧张。
那几个小媳妇一见他跑过来,又看了看我,冷冷的散开了。
他跑到我面前:“不是让你在这里等我,怎么乱跑?脚还痛吗?”
“唔,没事的。”
我的话刚说完,他又一次蹲在了我的脚下,这时我才看清,他从怀里掏出了一双柔软厚实的小鞋子。
如今的民风开化,女子的肌肤被人看到也并不是一件大不了的事,可我还是有些不习惯足踝被人看,尤其在那么多带着敌意的目光下,可他却很坦然,握着我纤细的足踝轻轻的拭擦干净了,然后为我换上了鞋子。
果然舒服了很多。
只是,第一次被一个男人这样捧着脚轻轻的呵护,这种感觉还是让我如坐针毡。